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删减版)》及相关验收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删减版)、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5日(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205962401
附件:
附件1: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附件2: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验收意见(公示版)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版)
附件1: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污泥(非危险废弃物)项目验收意见(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