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携手,筑梦石化
【廉洁提醒】节前敲警钟,风清气正过“廉节”

端午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守纪律规矩,紧绷纪律弦,廉洁过佳节,自觉做到:

 

廉洁过节温馨提示

“九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三、严禁违规用车,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公车封存,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以及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六、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粽子等搞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渲染奢侈氛围,助长向领导干部赠送节礼的不良风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七、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八、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第三款: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九、严禁值班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电话不畅通等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警示案例教育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案例1:

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某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高档手表、首饰、高档白酒等礼品;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一级巡视员贾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贾某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餐后违规收受高档白酒。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

上海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黄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2年至2023年,黄某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和下属安排的高档宴请,收受下属所送礼金。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案例4: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所属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3年9月,张某组织本企业有关人员聚餐,相关费用先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后续为进一步掩盖公款吃喝问题,又将餐饮发票替换为办公用品发票,将业务招待费名义更改为办公用品费用名义。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案例5:

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3年,黄某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以及高档烟酒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企业内部食堂等场所安排的宴请,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6: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某在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下达不切实际的任务,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4年1月,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开展创卫城市工作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工作中,为确保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以固原市爱卫办的名义,向原州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不切实际的任务指标,并分别明确了公务员、教师、学生、医务人员的填卷比例。原州区为完成考核任务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指标完成问卷调查、截图留痕,部分学校还通知学生家长参与问卷调查。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7: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副主任吕某违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比,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吕某在梁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事项没有列入全区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没有按程序报批的情况下,定期对有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共违规组织开展考核7次;其间,还擅自组织4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比活动,加重基层负担。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族乡卫生院院长于某组织会议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问题。于某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召开晨会和午会共计200余次,要求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影响医护人员接诊。于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强化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实效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通报的上述问题是当前作风顽疾,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

2025-05-30